郑水〔2009〕95号
关于开展郑州市城区自备井现状调查工作的
通 知
总公司机关各部门、所属各单位:
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09年城市供水水质督察要求,结合总公司开展的自备井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工作,总公司决定对全市城区范围内的自备井现状进行一次全面普查,特制定《郑州市城区自备井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》。现予以下发,望认真贯彻落实。
附件:《郑州市城区自备井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》
二〇〇九年六月四日
主题词:自备井 调查 通知
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发
主办部门:办公室 校对人:王明辉
附件:
郑州市城区自备井现状调查工作实施方案
一、目的
以此次自备井水质普查为契机,全面调查全市城区自备井的状况,调查的重点包括:水质、数量、分布、用水性质、供水量和供水面积等,为进一步加强自备井污水处理费的征收力度,为争取国家尽快出台自备井管理方面的制度提供第一手资料,特进行此次自备井现状普查工作。
二、组织机构
为保证自备井普查工作的有效开展,总公司成立“自备井现状调查专项工作”领导小组。
组 长:张可欣
副组长:韩晓峰 徐小兰 濮立安
成 员:黄德刚 汪 蕊 林 瑛 张西安 付志斌
张军峰 王 惠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水质监测中心。
办公室主任:林 瑛(兼)
办公室副主任:李 瑛 王明辉
成 员:李生海 祥 勇 张冰心 张晓霞 蒋 磊
办公地点:水质监测中心五楼会议室
联系电话:67696191 联系人:蒋 磊
邮 箱:szzx@zzwater.com.cn
三、普查范围及重点
范围:中原区、二七区、金水区、惠济区、管城区、高新技术开发区、经济技术开发区及郑东新区范围内的自备井(数量不少于500眼)。
重点:调查自备井的水质、数量、供水量、井深、用水性质、消毒方式及供水人口等。
四、实施步骤
(一)成立专项工作组
1、采样调查组:负责水样的采集及自备井信息的调查。共设五个采样小组,每个小组在5个营业所的工作区域内进行自备井水样的采集。每个小组要完成100个以上自备井的水样采集。
组 长:李 瑛
成 员:营业处、供水监察大队、水质监测中心、听漏队外业组各抽调五人。
小组长:营业处的职工担任。
2、检测组:负责水样的检测。
组长:王明辉
成员:黄辉宇 任贝贝 张晓霞。
3、信息组:负责自备井相关信息的收集、汇总。
组长:王 峰
成员:蒋磊 祥 勇 张冰心 赵 继。
以上人员由总公司办公室负责落实。
(二)工作步骤
第一阶段:以采样、水样检测为主,对自备井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。采样应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;
完成时限:采样要在6月12日前完成;检测要在6月16日前完成。
第二阶段:对第一阶段没有调查到的自备井信息进行再次调查,完善自备井的信息;
完成时限: 6月30日前完成。
第三阶段:资料汇总、分析,同时通过GIS系统标注自备井的位置等信息。
完成时限:资料汇总、分析要在6月25日前完成;自备井上图要在7月10日前完成。
五、工作职责
1、各部门协调工作
责任部门:总公司办公室
2、安排调查工作车辆(临时抽调5辆)
责任部门:安全部
完成时限: 6月3日,车辆使用到第二阶段调查工作结束。
3、与节水办协调
责任部门:营业处
完成时限: 6月5日
4、自备井水样的采集
采样调查组:营业处负责,供水监察大队、水质监测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6月4日—6月12日
5、 样品检测及数据汇总
检测组:水质监测中心
完成时限:6月17日前
6、自备井水质调查报告撰写
责任部门:水质监测中心负责,水技术研究中心配合。
完成时限:6月25日前
7、自备井基本信息汇总
信息组:供水发展部 技术部
完成时限:6月30日前
8、自备井信息上图
信息组:GIS项目部负责
完成时限:7月10日前
六、工作要求
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自备井现状调查专项工作的重要性,根据任务分工,落实责任,统筹安排好本单位工作。
2、本次专项行动所抽调人员在活动期间系全职工作,任何单位不得以本单位其他工作为借口随意调换工作人员。凡因随意调换工作人员而影响到本次专项行动者,总公司将给予通报批评。
3、所抽调人员在专项行动期间接受领导小组办公室(水质监测中心)的考核,活动结束将考核结果反馈至本单位;活动期间视情况将考核结果在总公司内部网通报。
4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每日例会,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。
5、信息组每天定期公示“每日战报”,总公司内部网要开设“自备井现状调查专项工作专栏”,随时公示当天战况。
6、专项行动结束,要及时进行总结,保证圆满完成此次普查工作。对在此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或个人,总公司将给予记功或奖励。
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